每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同时也有一大批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去创新创业。
12月1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初步统计, 近年来从农村流向城镇各类人员返乡创业的人数累计达到570多万,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到了450万人,还有居住在城镇的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约130多万人下乡创业创新。
陈晓华称,支持下乡返乡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催生农村的新业态和新模式,进一步激发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平等交换。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主要方式、扶持政策和保证措施。
支持人员范围扩大
根据了解,目前一大批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去创新创业,投入到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之中,呈现出人数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广、起点越来越高的良好态势。
陈晓华表示,通过各类人员下乡创业,可以把现代的技术、生活方式以及经营理念导入农村,提高农业的效益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 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也有利于解决农村“三留守”农业的“僵硬化”、农村的“空心化”和农民的“老龄化”问题。
去年6月和12月,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本次《意见》支持的主体,则由原来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扩大到了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城镇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下乡创新创业。
陈晓华称,这样更有利于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关系,进一步拓展资金、技术、人才流向农村的渠道。
《意见》对于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也更加明确。围绕现代农业、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明确了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商以及各类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通过领办创办新型的经营主体、组建团队、产业联盟和各种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网上创业等方式创新创业,来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用地、金融将获支持
目前大量的下乡创业人员,面临很多难题。比如用地难、融资难、人才获得难,农村人力成本也很高。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颁布的《意见》,提出了包括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水用地用电、社会保障、入住园区等方方面面的支持。
在用地方面,《意见》有一项创新性规定。陈晓华介绍,一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用于创新创业,包括返乡下乡人员也可以;第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第三是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此外,《意见》还规定了地方政府在建设用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返乡下乡人员从事农业设施等基础建设。
陈晓华称,当然,有些规定还需要配套政策,“我们会开出清单,督促各个部门、各个地方把这些政策落实到位。”
针对农村金融基础薄弱,《意见》也提出系列具体措施,包括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返乡下乡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意见》还提到,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落实好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此外,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
注意防范农业风险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表示,农业优质产品市场很大,潜力也很大。但是农业具有自然风险,受天气、气候、病虫害影响都比较大的特点,农产品市场波动也很大。所以创业的时候也要加强风险防范。
他认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的保险政策体系,“比如对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能不能再扩大,能不能逐步提出综合保险,解决创业主体面临的风险问题?”
此次《意见》也提出,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更好地满足返乡下乡人员的风险保障需求。
此外,张照新还建议,农村创业要有好的模式,比如让农民联合起来组建合作社,一方面发挥农民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降低土地成本、人工成本的压力。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宗锦耀表示,下一步会指导各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把这些政策落实下去。“除了政府的政策服务之外,创业要成功更重要的是要取决于返乡下乡人员的自身努力。”
(资料来源:21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