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金融开放新格局的进程中,大湾区的窗口作用值得期待”,在7月5日于深圳举办的“财新大湾区金融论坛”上,国家开发银行前董事长陈元表示。
陈元指出,虽然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三种金融管理制度、法律法规、金融政策,需要统筹协调好各方关系,但用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协调解决大湾区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能够为中国金融开放过程中所遇到的金融制度建设和金融监管协调问题,提供宝贵的经验。
当日,广东省政府ag凯发k8国际官网也刊登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要携手港澳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秘书长范恒山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对于金融的创新、搭建新的金融平台,创新新的金融工具等都做了详细阐述,而金融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企业可以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的机制,探索中国金融创新,从中找到机遇。
范恒山建议,粤港澳三地可以探索实行联办模式,在城市的一些必要事项上,组织熟悉各自规则的专业人士组成联合办公机构,共同处理好三地事务,珠海横琴新区和深圳市前海合作区过去的一些探索,可以为该模式的探索提供一些参考。
创新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行动计划》为如何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供了方向,其中的关键在于“创新”。
在金融服务创新上,《行动计划》提出将推进跨境电子支票联合结算、跨境电子账单直接缴费、支付工具跨境使用等创新的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监管和沟通也不能落下。《行动计划》提出,要推动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
从近期的一系列政策看,监管的合作机制正在不断细化和完善。7月3日,中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对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调取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地在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作出了安排。
中国国债协会会长孙晓霞认为,这就是通过监管部门的沟通、加强监管信息沟通的一个样例。她在7月5日的论坛上指出,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类似的安排,在软环境、硬环境上创造良好的条件,强化大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的推动作用。
孙晓霞认为,通过监管部门的沟通、在监管上达成一致性,加强监管信息沟通、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的平台,增强监管部门信息的交流,逐步实现大湾区金融监管信息的透明化,在规则、金融监管职能发挥问题上实现一定程度的融合。
“在金融产品的管理和评估等方面,大湾区的金融监管机构应该有一个趋同的标准”,孙晓霞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此前曾与招商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一道,联合其他机构就大湾区在金融融合和发展进行调研。通过调研,邢毓静得出结论称,在现代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下,货物流、服务流、人员流动以及信息流等生产要素在大湾区内都有了比较好的解决方式。
相比之下,资金流的打通还是最为困难。邢毓静所在课题组提出,大湾区可以借鉴欧盟“单一通行证”制度和与之对应的互认机制,促进区内金融业务规则对接,从差异逐步过渡到趋同,推动大湾区的金融迈向一体化、甚至“同城化”。
《行动计划》中也提出,要依托广东省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构建服务大湾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流转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
邢毓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过往大湾区内金融互联互通的措施大多基于产品层面,是一种管道式,或者说对经济“外挂式”输血的模式。这使得产品在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的时候,会面临非常多的瓶颈,比如说产品碎片化、出台节奏不平衡,甚至是监管套利、政策博弈等等问题,使得整个互联互通的效率下降。
如何从“外挂式”输血,到机体性、实质性的打通?邢毓静援引此前举办的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观点称,大家普遍认同“单一通行证”制度。通过“单一通行证”制度下形成的最低标准,在统一规则范围下,进行执业,同时部分地区又可以为了提高投资者信心,制定更高标准,强化全球对该地区的认可程度。
《行动计划》也对深圳、广州、珠海、佛山等地如何进一步发展金融列定计划,将携手港澳建设国际金融枢纽。
陈元建议,深圳可以重点推动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发展,以及深港、深澳合作。具体而言,陈元建议设立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继续积极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效途径,继续深化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澳特色金融建设,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同时还应继续鼓励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开展金融科技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与香港等地的金融科技合作等。
大湾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
在陈元看来,大湾区目前整体产业体系完备,不同城市分工明确,金融行业相对齐聚,已经初步形成层次分明的金融城市群,成为中国内地金融体系与国际金融体系接轨、融合的良好平台。
但正如业界常提及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存在两种社会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体系、四个中心城市,不同的法律基础和制度是湾区金融业融合发展面临的阻碍。
陈元表示,这就需要协调好各方关系,提升监管制度化建设和金融管理能力,思考如何有效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应对外部冲击,正确处理好金融开放与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用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协调解决大湾区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范恒山则指出,“从过去看,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结构相似度高,存在着同质竞争;重要公共领域衔接不畅,存在着市场分割;创新要素分散,存在着各自为政。”这些问题不解决,粤港澳大湾区要实现一体联动、协同发展会很困难。范恒山不仅参与了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的规划工作,也参与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撰稿工作,这让他对粤港澳大湾区如何将“制度的差别之难,变成制度差别之利”颇有感触。
范恒山援引前海合作区发展服务业过程中曾面临的税制问题和澳门大学整体搬迁横琴新区的案例称,在坚持“一国两制”不改变、不动摇的前提下,前海合作区和横琴新区在过去已经在推进粤澳合作、粤港合作方面有了很多经验。
“在大湾区作为一个整体的条件下,我们可以利用‘一国两制’,拓展实验的空间,通过制度的差别形成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和互相对照,经过不断优化补充形成大湾区可以共同推进的制度和体制”,范恒山说。
范恒山表示,这就需要通过体制创新,寻求三地规则可接通、可打通的最大公约数。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寻找共同点,寻求最大公约数,形成大家认可的体制,构建实现协同发展、一体联动的体制框架。
从三地之间的行动上看,大湾区内已在部分执业标准上寻求“最大公约数”。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称“深圳金管局”)巡视员肖志家在论坛上透露,深圳金管局已经跟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建立了对接机制,经过三年谋划,已经正式推出了三地联合培养金融科技师的专项计划。政府每年将拿出5000万元支持这一专项计划,为相关人才提供培训,旨在打造共同人才标准,促进金融创新。
邢毓静则表示,大湾区内的多个金融监管部门在多次交流中,都表达出要推进金融一体化的共识。她建议,可以探索大湾区内的金融监管部门成立联合委员会,为大湾区中金融融合进行顶层设计,梳理金融发展方向。
邢毓静进一步解释,在联合委员会之下,设立工作小组或者分委会,由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牵头参与,发挥市场的作用,梳理粤港澳三地金融业务规则和标准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形成业界所认可的金融融合所需遵循的最低标准。
而在最低标准形成之后,邢毓静指出,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借鉴监管沙箱模式,在具体的金融业中逐步落地相应的金融融合、金融创新方案,为中国经济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思路。
“在中国金融开放新格局的进程中,大湾区的窗口作用值得期待。”陈元说,“这也能够为我国金融开放过程中的金融制度建设和金融监管协调,提供宝贵的经验。”
(信息来源:21经济网)